問
“森林碳儲量”與“碳匯量”有什么聯系?
答
森林碳儲量與碳匯量,兩者概念和內涵有一定關聯,但也存在差異。森林碳儲量是指截至某一個時點森林碳庫中所積累的碳量。而碳匯量是指一年或一定時期內森林碳庫碳儲量的變化量,即增加變化的碳量。
問
“林業碳匯”與“森林碳匯”有什么聯系?
答
林業碳匯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機制。
森林碳匯則是指森林植物自身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把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轉化為碳水化合物固定在植被與土壤當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側重自然特性。
問
“碳交易”與“碳匯交易”有什么聯系?
答
碳交易是指交易主體按照有關規則開展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或碳排放空間的交易活動,其主要目的是降低減排成本、推進低成本應對氣候變化。目前國際上碳交易的產品主要有兩類,排放配額和CCER。林業碳匯項目減排量是CCER其中交易的一種產品類型,碳匯交易包含于碳交易。
問
林業碳匯怎么交易產生經濟價值?
答
用來進行碳交易的叫做碳減排量,而碳減排量絕大部分來自國家發改委簽發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也存在有國際核證自愿減排量(VCS)。林業碳匯的產品是獲得國家發改委簽發的林業碳匯CCER項目的核證減排量,可以通過中國碳交易試點交易所進行自由買賣。目前,全國共有9家能交易碳資產的交易所;其中,允許個人進行開戶的碳交易所只有5家。
問
所有林地都可以開發林業碳匯項目嗎?
答
只有符合方法學要求的林地才可以參與,林業碳匯項目開發還必須符合如下條件:碳匯造林(含竹子造林)項目必須是在無林地上實施的造林項目,森林經營碳匯項目必須是人工林。項目具有額外性,通過碳匯項目的實施,產生的項目碳匯量高于基線碳匯量的情形。
只有具備額外性,符合方法學的造林和森林經營等項目產生的凈增碳匯量才能進入碳市場交易。而這里所說的額外性必須根據方法學規定的程序和步驟進行論證,提供可核查的有效證據證明,并獲得第三方審定機構的核實。
問
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林業碳匯類項目審定(核證)機構有哪幾家?
答
①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
②中國農業科學院(CAAS)
③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
④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CEC)
⑤廣州賽寶認證中心服務有限公司
問
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依據是什么?
答
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的依據:
一是自愿減排項目的相關管理辦法,包括:
①《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②《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
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備案的CCER林業碳匯項目使用的方法學,分別是:
①《碳匯造林項目方法學》
②《竹子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
③《森林經營碳匯項目方法學》
④《竹林經營碳匯項目方法學》
⑤《小規模非煤礦區生態修復項目方法學》
問
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流程有哪些?
答
整個項目開發可分為7個流程:
①采用經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方法學編制項目設計文件PDD;
②經國家發改委備案的第三方審定機構進行項目審定并出具審定報告;
③報國家發改委備案;
④備案通過后,開展項目實施,通過監測并編制監測報告;
⑤經第三方核證結構進行項目減排量核證并出具核證報告;
⑥報國家發改委審批并簽發減排量;
⑦進入市場交易。
問
林業碳匯項目報國家發改委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自愿減排項目備案申請函和申請表、國家自愿減排交易登記簿開戶申請表、項目概況說明、企業營業執照、項目開工時間證明文件、項目施工設計文件或相關審批材料、環評審批材料、項目設計文件(PDD)、審定報告。
問
什么樣的林地類型可以進行碳匯造林?
答
碳匯造林項目僅僅指以增加碳匯為主要目的的造林活動,以獲取經濟收益為主要目的的經濟林(果樹、桉樹、橡膠樹等)和苗圃林很難被認定為碳匯造林。不管是碳匯造林,還是森林經營,均指人工林,因此,天然林不符合開發條件。目前沒有批準的可用灌木營造的方法學,所以灌木林也不可以申請。
問
很多塊分散分布的林地可以開發嗎?
答
根據林業碳匯方法學的要求,(造林)成林后和(森林經營的)中幼齡林的植被狀況必須達到連續面積≥0.0667公頃(即連續面積滿1畝地以上)、郁閉度≥0.20、樹高≥2m的要求。符合連續面積、郁閉度、樹高要求的林地可以開發林業碳匯項目。
問
有土地流轉承包合同和政府的證明文件,但是林地沒有林權證,可以作為有效證明嗎?
答
土地權屬證明要求具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沒有林權證,也可以使用土地流轉承包合同和其他的政府證明文件作為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問
碳匯項目的計入期為多久,依據什么決定項目計入期?
答
碳匯項目的計入期分為兩種:
①可更新計入期:最長為20年,最多更新兩次,這種情況下項目最長有60年。
②固定計入期:最長為30年,不可更新。
計入期的選擇并不是越長越好,計入期的選擇可根據所選樹種的生長特征、土地使用情況、項目實施的時間長短等共同決定。一般來說,監測期內項目所在地如果沒有發生火災、蟲害等自然災害的情況下,通常是每隔4-5年進行一次碳匯量的監測和核證。當然,不計成本的話,也可以每年都監測。
問
什么樣的樹種碳匯量最大?
答
從已公示的林業碳匯項目PDD來看,造林項目每畝可產生碳匯量0.3-1.2噸/年左右,南方地區如廣東省的碳匯量最高可以達到畝均1.2噸/年,北方地區如河南省在0.3-0.6噸碳匯量/年、畝左右。從樹種看,闊葉類樹種碳匯量較多,落葉松較少。
問
林業碳匯開發成本有哪些?
答
開發成本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費與造林投入、撫育投入、附屬工程投入、工程建設其它費用投入、貸款本息償還及基線測量、監測等,碳匯林經營成本。
①土地使用費與造林投入:土地使用費投入即造林面積乘以每公頃土地使用費用,造林投入=造林面積*每公頃造林投入。
②撫育投入:造林后連續撫育 3 年,第一年撫育 2 次,第二年撫育 2 次,第三年撫育 1 次,合起來造林第撫育三年共5次。
③附屬工程投入:附屬工程包括森林防火(防火宣傳牌)、有害生物防治設備、林道與管護措施。
④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投入: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前期工作費(包括可研費、環評費等)、勘察設計費、工程監理費、工程招標費。
⑤貸款本息支付:項目貸款數額為每年項目經營總投入的 30%,利率按 5.94%計算。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林業碳匯產生的效益不僅僅是指經濟效益,森林具有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三大綜合效益,林業碳匯是實踐習總書記“兩山理論”、大力發展綠色展業的有力抓手。市場上“林業碳匯掙大錢”論調甚囂塵上,需回歸理性,有待綜合考量。關于賺錢,一般來說即使能賣出去會產生額外的經濟收益,但不是所有項目都能完全抵消造林、森林經營、森林管護以及項目設計、監測和第三方審定、核證等全部的項目投入。必須強調的是,在觀念上,我們植樹造林、恢復植被和開展森林經營管理,追求的是森林的多種功能和效益,并非只是單純賣林業碳匯。
從國際和國內碳交易的數量上看,碳交易的產品大多數是排放配額(排放許可),作為抵消機制也交易一定比例的基于項目的減排量(包括減排項目和碳匯項目),如中國在碳交易試點階段,CCER抵消比例是5-10%。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啟動后的CCER抵消比例尚未發文明確,用于抵消的碳匯總量并不是越高越好,林業碳匯項目作為優質CCER項目,仍需要進一步研究市場需求與精細化開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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